笔者观察:传统出版流程再造的过程其实也是探索形成新的赢利模式的过程。数字出版的赢利模式其实是已经存在的,网络广告、付费阅读、数据库销售、手机APP等都可能实现赢利,关键在于出版单位是否有足够的有价值的资源,是否有足够的影响力及过人的营销能力。
内容带动 实现出版产业链
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是可以联动发展的,先集中力量把产业链的某一环节做强,做成品牌,然后向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延伸,进而实现赢家通吃,是许多互联网企业惯用的策略。苹果公司则因其手机、ipad的技术先进,功能良好,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聚集起许多优质内容资源,在数字出版方面独树一帜。出版企业没有苹果的技术,他该靠什么在数字出版的产业链条上安身立命?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副总裁李岩认为“内容为王”仍是互联网环境下出版的核心要素。无论传统出版还是互联网出版,具有知识性和思想性的内容才是人类文化得以积累和传承的基础,也是一个出版人应有的文化使命,与传统出版一样,互联网时代出版的核心依然还是内容生产,互联网时代并没有改变“内容为王”的生存法则。内容+科技+个性化定制服务是互联网时代新的发展趋势,是传统出版与新媒体融合的完整呈现。
笔者观察:传统出版企业可以介入技术,可以介入平台,可以介入终端,可以介入电商,可以介入各种服务,但前提是必须具有强大的内容品牌影响力,这是传统出版企业进军整个数字出版产业链的基本前提。
建立平台 实现利益最大化
在互联网时代,传统出版企业是否应该打造属于自己的网络平台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议题。技术提供商在建平台,内容提供商也在建平台,大企业在建平台,小企业也在建平台,一时间平台纷争,处于一片混乱之中。于是有人说,内容提供商建平台得不偿失,内容提供商要专注于提供内容。内容提供商可以建立自己的平台吗?内容提供商应该把平台建设放在什么位置?
王亚非说,平台为王的说法没有错。在数字时代内容是千万人都可以做的,每一个人的作品都可以发表,但是如果能拥有平台就是出版商,没有平台就不是出版商。
出版单位与三大运营商合作,与京东、当当的合作,那是内容提供,不能够叫数字出版。真正的数字出版是在出版功能上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否则的话一切的合作都不利于出版社的数字出版。
王亚非认为,做平台实际上有做平台的好处。做平台就算没挣到钱,起码可以挣个平台,可以从其他地方赢利。做好了平台可以卖给别人。现在有许多年轻人创业,就是在网络上做平台,平台做好了,能卖几个亿、十几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