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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十大出版事件

2014年1月6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1.新闻出版总署与广电总局合并,大传媒时代来临

  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将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由其来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此次机构调整,一方面是因为政府机构叠床架屋、互相交叉、队伍膨胀,精简政府机构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可以想见,文化产业内部的壁垒必将被进一步打破,从出版物到影视产品的链条将更加通畅。有传媒集团的领军人物曾表示:“同为文化产业的产品,我们可以出书、出报纸,却不能去做电视,不能做电视新闻、电视节目,一些重要的、优秀的资源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导致相同产品的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而综合影响力却无法企及。我们经常说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航母,连产品线都缺胳膊少腿,媒介形态都不完整,怎么造航母?”

  机构调整,释放出的是进一步改革的信号,对于文化产业是长期利好。年初“两会”的一针兴奋剂,使得文化企业在2013年全年都领跑中国股市。以天舟文化为例,其在3月1日的收盘价是12.43元,年内曾翻4倍到达51.12的高点。而时代出版、凤凰传媒等股都在2013年都经历了翻倍行情。

  不过,出版集团领军人应该看到的是,版署与广电总局合并虽然使从出版物到影视作品的产业链更加顺畅,但图书改编电影成功的基本前提永远都是——真正的好内容。出版企业做好主业,做出好书,才有可能让老百姓心甘情愿为衍生品掏钱买票。

  2.全民阅读立法,明确政府义务

  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出消息,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

  阅读立法的动议,源自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葛剑雄、王明明、白岩松、王安忆、陈建功等115位政协委员联名签署并提交的《关于制定实施国家全民阅读战略的提案》,具体的设想包括:将全民阅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全民阅读规划,发布全民阅读调查情况,提供公共阅读场所,举办全民阅读活动,保障公民阅读权利等。而立法的大背景则是全民阅读率的低下和阅读质量的下降。根据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进行的调查,中国人年均读书量为4.5册,韩国人为11册,日本为40册,以色列为64册。而近年来成功学、官场小说等图书的热卖,更使阅读向着功利化的方向迈进,全民阅读质量堪忧,阅读者的精神追求堪忧。有人认为,全民阅读提上立法议程,是个可喜的迹象,这表明“自上而下的共识”已经达成。

  不过,对于全民阅读立法,社会上也有反对的声音。反对者认为,阅读是私人行为,用立法来培养是不恰当的,而政府强制公民阅读,劳民伤财的同时,不可能入脑入心。另外,阅读相关法律不可能量化阅读指标,有网友认为:“有心读书的人总能挤出时间读书,没有心境读书,立法也没有用处。”

  那么,阅读立法究竟规范谁?美国有《卓越阅读法》,日本有《关于推进儿童读书活动的法律》,韩国有《读书振兴法》,俄罗斯也有《读书文化振兴法》和《民族阅读大纲》……纵观这些法律,其目的并非规定公民阅读的义务,而是明确了政府在推广阅读方面的义务,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为人民“多读书”创造条件。

  换句话说,一部阅读相关的法律,只有能够推进图书、出版、阅读、公共图书设施的建设,激发出版人和创作者多出好书的热情,进一步扩宽出版物面市的门槛、丰富市场,并让人民感受不到其带来的负担与束缚,书香日盛,才能称之为“善法”。

  3.民营书业迎来单笔最大投资

  《百年孤独》中文版销破100万册;《德川家康》总销量达到220万册;《1Q84》卖掉160多万册;《白夜行》200多万册;《窗边的小豆豆》更是近20年来少儿图书销售史上销量最大的单本书……新经典图书公司在喧闹的市场潮流中显得格外安静,却创造着一本又一本的“现象级”图书。

  2月,读书报得到独家消息,被称为VC中的传奇,曾投资并帮助孵化过苹果、思科、谷歌、甲骨文等公司,在国内投资过新浪网、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等公司的国际风险投资巨头红杉资本,约出资1.5亿元人民币投向新经典文化。该投资为迄今为止民营书业获得的最大单笔投资。

  据接近红杉资本的消息人士称,红杉资本选择新经典的原因为“专业”。去年年末开始,新经典持币收购民营渠道。其具体做法是,选择各省排名第一的社科文艺图书经销商注资并控股,各经销商将自己原来的公司关掉,注册名为“新经典”的新公司。成都新经典、南京新经典、济南新经典、长沙新经典等公司均已成立。该人士判断,约1.5亿风投中,用于收购渠道的经费可能在三四千万左右。掌门人陈明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经典将打造一个“私有云”平台,即信息服务和物流服务平台,以改变图书发行信息不透明的现状。而2013年中,这个覆盖全国的发行网络平台投入试运营。该项目计划初期投入3亿元,总投资大约需要10亿至15亿元。红杉投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除此之外,还有自有资金以及其他投资人的资金。

  新经典获得著名VC青睐,为民营出版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更表明民营书业多年来的努力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认可。新经典独到的选书眼光,拒绝娱乐化的营销手法,对待经销商的真诚,都值得书业中人学习。接下来,能否对民营书业进一步规范与松绑,则是推进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

  4.国家《新华字典》采购惊现劣质假字典

  4月,媒体报道称,云南腾冲52所农村中小学发放的7万多册《新华字典》都是盗版,云南临沧市临翔区采购的2.7万余册《新华字典》也是盗版。据当地教育局负责人解释称,是想借《新华字典》采购项目结余部分用于本县其他教育事业的发展。无独有偶,2013年春季开学起,湖北省陆续向农村地区中小学生发放了320万本字典。令人震惊的是,学生领到的不是《新华字典》,而是《学生新华字典》。据了解,这种版本的《学生新华字典》在注音、字形、释义、例句、部首、英汉对照以及标点符号等方面存在诸多错误,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二十,而国家规定的差错率为万分之一。《学生新华字典》由湖北崇文书局出版。

  去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出台文化惠民政策,由中央财政拿出17亿元,为全国1.2亿义务阶段的农村中小学生每人配备一本正版《新华字典》。小小一本字典,对于寒门子弟将起到不小的基础文字启蒙作用。为防止政策走样变形,防止地方上以滥充好的现象发生,今年1月,前新闻出版总署要求“严禁以其他工具书代替《新华字典》”。然而政策仅仅落实半年左右,就有上述种种新闻传出。“问题字典”事件反映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投标采购存在很大漏洞,无论是云南省还是湖北省,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将采购正版《新华字典》作为硬性条件。

  在国家政策之下,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正版《新华字典》理应毫无悬念的出现农村中小学生的书桌上。众所周知,《新华字典》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然而从去年10月份落实农村中小学生《新华字典》政策出台以后,看着17亿元的数额“赫然其中”,即便是《新华字典》这种学子终生吸取知识的工具书,还是变成了“唐僧肉”,个别地方的出版商开始突击出版《新华字典》替代品。有评论称,“请把你那双伸向孩子《新华字典》的黑手拿开,你赔不起他们的未来”,此话同样适用于其他出版工作。尤其是,在国家政策执行中的走样变形,究竟谁来担责?

  5.时代华文获出版资质,异地出版权破冰

  5月底,安徽时代出版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时代华文书局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颁发的图书出版许可证,业务范围为出版哲学与社会科学、经济管理、文化教育、文学和少儿图书。这是我国出版业首家获得跨地区出版资质的出版机构。

  安徽出版集团总裁、时代出版传媒董事长王亚非在接受读书报采访时说:“前几年在号召、鼓励的事情,终于到了可以操作的阶段。前新闻出版总署下了诸多文件,推进、引导、鼓励行业发展。”从异地出版公司首获出版权来看,总署不但思想解放,而且做得有步骤、有秩序。“一定要鼓励一段时间,大家才会朝这个方向努力;第二,到一定程度给予一定的机会,说明国家的政策永远对有准备的、有方向的企业开放。”时代华文首获异地出版权给以王亚非的信心是,此局面一开,出版行业就活了,拉开了真正的实力竞争。而最重要的是,资源活了。他认为,文化产业最重要的资源就落在人才,人才不流动就太可惜了。“在北京成立出版公司有了资质,就可以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王亚非以科考船自况:“时代出版始终在撞门。”

  时代华文书局获得出版资质,象征着异地出版权的松动,可谓破冰之举。而此次“破冰”,直指区域利益,出版界画地为牢的现状将被打破,出版界真正的大征战行将拉开序幕。

  11月举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提到要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虽然文化产业职能化和区域化的分割仍很严重,但可以预料的是,未来几年,跨区域发展将成潮流。

  6.文物社总编向文物出版乱象开炮

  近年来的文物出版可谓乱象横生,许多出版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在文物类出版物中加入假货的名录、图片,为赝品“背书”、“洗白”,严重损害了出版、文物两个行业和消费者、投资者的利益。

  今年年中,读书报陆续刊出文物出版社总编辑、著名历史文物学者葛承雍教授的文章《文物出版,不能瞎出!》和本报对他的独家专访。葛承雍痛批赝品文物图书泛滥现象,称其“透支出版社未来的信誉,损毁出版的招牌,贬低出版界的声誉,更是对民族文化健康肌理的败坏和腐蚀”。

  在专访中,葛承雍指出,把赝品文物塞进图书,就如同洗钱。他明确表示,大多数出版社是知假造假,证据之一就是,在赝品图书出版的过程中,出版社对管理费的要价非常高,但出书人往往愿意支付这笔费用。

  对于这种“不靠谱”的图书,葛承雍一向是坚定拒绝的。但让他备感失落的是,他的拒绝,不但不能阻止这类图书的出版,甚至让他显得孤独。“有些图书提到唐代的青花瓷——元代留下的青花瓷都非常少见了,唐代哪来那么多的青花瓷?这套书的书稿拿到我面前时,我当场就拒绝了。后来某出版社出版了,还去参加了评奖。”

  葛承雍认为,出版社改企后,“挣钱是第一位”。目前文物出版的乱象与各出版社对利润的追求息息相关,很多出版社以经济效益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甚至出版业内的评优活动也是以利润为准。“我认为我们出版业界的导向出了些问题。”

  7.国内首家少儿出版集团成立,剑指少儿文化产业

  8月,长江出版传媒公告,公司组建“长江少年儿童出版集团”已获相关部门批复同意,该集团也将成为国内首家少儿类出版集团。长江少儿集团将以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为核心,以海豚传媒等6家公司为成员单位,业务囊括了少儿类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图书出版、教育培训、动漫开发等5大板块。8月16日,长江传媒(600757)涨停。

  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五年,长江传媒控股100%的鄂少社年销售增长率逾35%、净利润增长率逾81%;2012年,该社全年实现销售收入近2亿元、净利润3394万元,销售净利率由2009年的4.29%提高到16.97%。

  据长江传媒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少儿社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出版社架构已不能承载企业多元发展业态,而相关产业项目已完成储备,成立集团的条件已成熟,此次整合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规模、协同效应。鄂少社社长李兵也对媒体表示,少儿出版如今是传统出版行业的一枝独秀、发展迅速;但图书市场的优质内容资源有限,通过这次整合,公司少儿板块的资源集聚效应会显著增强。“目前,公司少儿板块拥有《猫和老鼠》《蜘蛛侠》《钢铁侠》等10多个国际品牌的国内代理权,国内优势资源也在向我们靠拢。”李兵表示,“优质产品多了以后,我们对渠道的影响力和掌控力也会增强,从而掌握更大的定价话语权。”

  长江少儿出版集团的成立,表明少儿出版板块的亮眼表现已使其成为整合、投资的重要目标。不难想象,未来几年,会有更多少儿出版集团出现,强强联手、做大做强的好戏将不断上演,而少儿出版集团的集结势必将导致少儿出版市场的新一轮洗牌。

  8.版协首办馆配会,欲规范馆配市场秩序

  近年来,国家加大公共文化投入,以公共图书馆、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图书馆为主的馆配市场需求旺盛,成为出版物市场的一大热点。然而,馆配市场也出现了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的现象。首先,由于馆配会过多,质量参差不齐,出版社、图书馆疲于奔命;其二,馆配市场出现了恶性竞争、竞压折扣的现象,损害了图书馆、出版社的利益;其三,滥书、甚至假冒伪劣图书堂而皇之进入各级各类图书馆。

  有鉴于此,9月,由原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国出版协会主办的首届中国出版馆配馆建交易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出版协会驻会理事长李宝中表示,举办首届中国出版馆配馆建交易会的初衷,首先是看到了省级以上图书馆的需求还没有完全满足,而二三级城市、县级图书馆,出版单位还没有深入到;其次,是为了提供一个横跨出版界、馆配界和馆建界,权威、安全的平台,馆配会为“一手托三家”的公益性活动。

  中国出版馆配馆建交易会为公益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适应出版和馆配市场需要,集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研讨于一体;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涵盖最广、信息最全、品质最优的馆配馆建平台。交易会提供的优惠政策包括:出版商廉价展位费,一个展架仅700元;馆配商在保证3个月内结款时,出版社可在正常折扣基础上再给馆配商让利3%左右;免费提供科学权威的可供书目;确定统一馆配图书的折扣底限(不得低于采购成本),杜绝恶性竞争;国有、民营、海外参展单位及客商享受同等优惠待遇等等。

  首届交易会参展单位508家,其中包括71家港澳台出版单位和7家馆建企业。交易会现场展示图书21.5万种,其中包括港澳台图书7000种。网上可供书目34.4万种,向图书馆和馆配商提供可供书目总计55.9万种,订货金额3亿元人民币。面对每年近百亿的馆配市场,此次交易会为各类馆配会树立了榜样和标准。

  9.教科书免费使用作品时代终结

  10月末,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布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对教科书使用已发表作品支付报酬问题进行了明确与规范。《办法》规定,自教科书出版之日起两个月内,教科书汇编者必须按照《办法》制定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应当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将其应当支付的报酬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交给相关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及时按相关规定向著作权人转付,并及时在其网站上公告教科书汇编者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

  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介绍,根据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这就是我国的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这种先使用后付酬的制度,是出于满足公众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而对作者权利的一种限制。但各类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想适用这项规定,必须满足四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作者已经公开发表的;第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第三、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第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作品不得使用。

  张洪波表示,按照《办法》规定,文字作品每千字300元,每年支付一次。有了标准,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就有了支付选文稿酬的尺子。教科书免费使用作品的时代行将终结。

  不过,张洪波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我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向作者支付稿酬的情况非常不乐观。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从来都不主动联系作者支付稿酬,更没有公开教科书选用作品篇目供作者查询,大多数作者在作品被教科书选用后并没有获得稿酬,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作品被入选,也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去维护合法权益。他认为,如果作者的知情权和获酬权得不到切实有效的维护,那么这项法定许可付酬规定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据了解,文著协正在与各大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联系,探讨建立教科书选用文字作品的公示备案制度。

  10.中国工信出版集团成立

  12月,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集团是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和电子工业出版社及其所属实体组成的企业联合体,以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母公司,下辖两家出版社及其所属全资、合资子公司。出版业务包括科技和大众领域的图书出版、23种杂志出版、数字出版以及音像电子出版等。这也标志着在中央级出版社转企改制后,第五家“国字头”出版传媒集团诞生。截至目前,集团资产总额超过20亿元,年出版新书品种达6000多种,年出版码洋超过21亿元人民币。

  人民邮电出版社成立于1953年,电子工业出版社成立于1982年,两家出版社都是科技和教育出版领域的大社强社。中国工信出版集团有关负责人认为,出版产业的集团化是出版行业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该集团成立后,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以资本为主线,建立集团化的管控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发展活力;二是继续专注专业出版传媒市场,在保持两社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数字出版和文化创意项目,走出一条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融合发展之路;三是通过市场和政府支持相结合,整合优质资源,推动股份制改造,打造上市主体。

 

来源: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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